浙江省平阳县1月30日拍卖出让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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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4号楼两宗地均以单间地基的形式拍卖,地基出让面积、建房层数和起
始价等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4号楼两宗地每间地基的竞买保证金为18万
元。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参加上述两宗地内各间地基的竞投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间地基,如竞
买人欲竞得多间地基,则必须交纳与竞得地基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2、以上地基可按套间建设。 3、项目必须
符合省定环保要求。 4、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 宗地编号: | 1 | 宗地总面积: | 22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1 | 建筑密度(%): | 小于38.3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0515BA0002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 |||||||
| 起始价: | 1350万元 | 加价幅度: | |||||
| 宗地编号: | 2 | 宗地总面积: | 21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4号楼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3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0515BA0003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 |||||||
| 起始价: | 1350万元 | 加价幅度: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5日 至 2015年01月31
日 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5日 至 2015年01月31日 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
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3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
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1月3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2月02日09时00分 在 水头镇腾龙西路(水头镇第一中学报告厅
)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保留底价。
2、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地块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成交之
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缴清
全额出让金(保证金充抵部分出让金)。如遇交款截止日为节假日,则交款期限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如果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金的,自滞纳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
超过60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4、出让有关事宜:
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15年1 月23 日至2015年1 月29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
申请【地点:水头镇腾龙中路(水头国土分局一楼)】(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出让须知),并获取拍卖文
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阳工行营业部;账号:1203283009049013987
开户银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1627127059988888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00120190006666
开户银行: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90038285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平阳支行;账号:80100012019005666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账号:363661490485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出让会结束后
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抵出让金。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15年1 月 29日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本次拍卖活动以先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地块,再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4号楼地块的
顺序进行拍卖,如某宗地中某间地基的有效竞买人不足3人的,则终止该宗地的拍卖活动。
6、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地价款后,向发改、住建、环保、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立项、建设审批等
事宜时,不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费、土地指标费等三种税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市政配套费、拍卖
佣金、公证费及其它税费按规定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7、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次拍卖时间为2015年1 月30日9时正,拍卖地点在水头镇腾龙西路(水头镇第一中学报告厅)。
时间变更为:领取文件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9日;提交申请书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
29日;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月29日16时;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1月29日17时;拍卖时间2015年1月30
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郑书海、张辽
联系电话:63735023、63193022
开户单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