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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1月30日拍卖出让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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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4号楼两宗地均以单间地基的形式拍卖,地基出让面积、建房层数和起
 
始价等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4号楼两宗地每间地基的竞买保证金为18万
 
元。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参加上述两宗地内各间地基的竞投活动,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间地基,如竞
 
买人欲竞得多间地基,则必须交纳与竞得地基相同份数的保证金。 2、以上地基可按套间建设。 3、项目必须
 
符合省定环保要求。 4、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宗地编号:  1 宗地总面积:  222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1 建筑密度(%):  小于38.3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7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515BA0002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  1350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2 宗地总面积:  21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4号楼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3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7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0515BA0003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
起始价:  1350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5日 至 2015年01月31
 
日 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5日 至 2015年01月31日 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
 
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3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
 
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1月3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2月02日09时00分 在 水头镇腾龙西路(水头镇第一中学报告厅
 
)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保留底价。 
    2、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地块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成交之
 
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缴清
 
全额出让金(保证金充抵部分出让金)。如遇交款截止日为节假日,则交款期限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如果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金的,自滞纳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
 
超过60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4、出让有关事宜:
    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15年1 月23 日至2015年1 月29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
 
申请【地点:水头镇腾龙中路(水头国土分局一楼)】(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出让须知),并获取拍卖文
 
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阳工行营业部;账号:1203283009049013987
     开户银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1627127059988888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00120190006666
    开户银行: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90038285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平阳支行;账号:80100012019005666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账号:363661490485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出让会结束后
 
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抵出让金。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15年1 月 29日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本次拍卖活动以先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3号楼地块,再水头镇环城北路东段C08地块4号楼地块的
 
顺序进行拍卖,如某宗地中某间地基的有效竞买人不足3人的,则终止该宗地的拍卖活动。
    6、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地价款后,向发改、住建、环保、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立项、建设审批等
 
事宜时,不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费、土地指标费等三种税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市政配套费、拍卖
 
佣金、公证费及其它税费按规定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7、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次拍卖时间为2015年1 月30日9时正,拍卖地点在水头镇腾龙西路(水头镇第一中学报告厅)。
    时间变更为:领取文件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9日;提交申请书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
 
29日;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月29日16时;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1月29日17时;拍卖时间2015年1月30
 
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郑书海、张辽
    联系电话:63735023、63193022
    开户单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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