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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4月21日至4月30日挂牌出让马岭路以东、步云路以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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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450109100201GB00049 宗地总面积:  18137.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马岭路以东、步云路以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4 建筑密度(%):  大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47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1415BA0076|4504015BA0119|4504415BA0065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9277.321万元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4月21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4月30日10时00分
备注:  GC2015-040地块位于马岭路以东、步云路以北,包括450109100201GB00049、450109100201GB00050两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平方米33981.72平方米(折合50.972亩),其中450109100201GB00049宗地实际出让面积18137.48平方米(折合27.206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住宅。本项目须提供不少于51535平方米(包括回建住宅、物业商铺)的计容安置物业,其中安置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47760平方米,安置人口755人;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3775平方米,原则上安排在地面上一、二层建筑,安置回建住宅按多种户型设计,户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4:3,具体比例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平和方案为准;安置回建住宅的规划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规划建设标准。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223]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41万元/亩。
  
宗地编号:  450109100201GB00050 宗地总面积:  15844.2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马岭路以东、步云路以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4 建筑密度(%):  大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47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1415BA0076|4504015BA0119|4504415BA0065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8104.3288万元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4月21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4月30日10时00分
备注:  GC2015-040地块位于马岭路以东、步云路以北,包括450109100201GB00049、450109100201GB00050两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平方米33981.72平方米(折合50.972亩),其中450109100201GB00050宗地实际出让面积15844.24平方米(折合23.766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住宅。本项目须提供不少于51535平方米(包括回建住宅、物业商铺)的计容安置物业,其中安置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47760平方米,安置人口755人;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3775平方米,原则上安排在地面上一、二层建筑,安置回建住宅按多种户型设计,户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4:3,具体比例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平和方案为准;安置回建住宅的规划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规划建设标准。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223]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41万元/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3日 至 2015年04月28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3日 至 2015年04月28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28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2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450109100201GB00049 号地块:2015年04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4月30日10时00分 ;
     450109100201GB00050 号地块:2015年04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4月30日10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
    联 系 人:余洋、梁广、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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