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县4月17日拍卖出让源潭镇 源潭居委会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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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1516 | 宗地总面积: | 25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源潭镇 源潭居委会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2065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以上宗地:相邻建筑关系均由竞得人自行妥善处理,竞得人应无偿退让道路红线,按规划进行建设,自行配套 相关设施;
3、1516号宗地竞得人须承担源潭镇安置房建设任务:安置面积1512.07平方米,回购面积1128.00平方米,回购价2270元/平方米,超回购面积部分由安置户按市场价购买;
4、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时,须按成交价足额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和退还, 按《潜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开竣工保证金实施办法》(潜政办〔2014〕29号文件)执行。
5、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7日 至 2015年04月15日 到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国土资源局经营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27日 至 2015年04月15日 到 潜山县国土资源局经营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1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1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4月17日10时00分 在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56-8970327
开户单位:潜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潜山县支行
银行帐号:20334082400100000221102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