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6月3日公开公告出让工业园区城北拓展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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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合川区国土房管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HC15-001-5 | 宗地总面积: | 108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工业园区城北拓展区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1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009715BA0011 | ||||
| 场地平整:场地粗平 基础设施:宗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2.该宗地其它规划条件及相关事宜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渝合川规地函[2014]合川字第58号);3.地块内如涉及地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属自然人和其他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组织参与报名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竞得土地后一个月内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明确公司名称、出资人和股权结构,其土地出让价款征收时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算(该种缴款方式只针对此类成立新公司的项目);5.《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460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14日 至 2015年06月02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14日 至 2015年06月02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0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02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6月03日10时00分 在 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100%全额支付。
(三)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2015年6月12日18 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抵于公告起始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四)如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地块将转为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36月10日18 时0分,缴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6月10日16 时0分,挂牌时间截止为2015年6月12日18 时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六)地块前期测绘费(含出图费)及勘测定界放线费用由竞得人全额支付。
(七)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签订《交易鉴证书》次日,持《交易鉴证书》原件及交易中心确认的竞买资料到工业园区核心区孵化大楼1501室申请签订《成交确认书》。取得《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联 系 人:王虹
联系电话:1572314580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川区国土房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