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6月17日拍卖出让颍泉区颍泉路南侧、规划阜太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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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4]—50-2 | 宗地总面积: | 107533.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颍泉区颍泉路南侧、规划阜太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88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2815BA0009 | ||||
起始价: | 41776.7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土地用途:商业居住,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报名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独立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控股集团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25日 至 2015年06月15日 到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25日 至 2015年06月15日 到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17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6月17日15时00分 在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五)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15305585066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科技支行
银行帐号:2081801021000109138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