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县7月31日至8月12日挂牌出让东十道北侧、东十五街东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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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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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5GO11号 | 东十道北侧、东十五街东侧 | 9850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容积率≤2 | 建筑密度≤60% | 40 | 300 | 430 | 10(万元) | |
2015GO12号 | 东一道北侧、328省道东侧 | 5159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0.20≤容积率≤1 | 建筑密度≤35% | 20%≤绿化率 | 40 | 300 | 400 | 10(万元) |
二、竞买资格: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7月15日至2015年07月30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07月31日至2015年08月10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0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08月10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5GO11号;
报名时间:2015年07月31日 08时30分 至2015年08月10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7月31日 08时30分 至2015年08月10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7月31日8时30分 至2015年08月12日9时;
2、地块编号:2015GO12号;
报名时间:2015年07月31日 08时30分 至2015年08月10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7月31日 08时30分 至2015年08月10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7月31日8时30分 至2015年08月12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及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四)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五)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和欠交土地出让金等不良行为,不得参与本次土地竞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联 系 人:陆军 蒋天慧
开户单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开 户 行:
账 号:汇票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