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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9月21日至10月10日挂牌出让颍东区阜胡路南侧 振兴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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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

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4]

71

颍东区阜胡路南侧

振兴路东侧

48654

(72.98)

见备注1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

不小于35%

94万元/

总价6860.214万元

3431

 
  备注:1、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其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2、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以上,则自动转为现场竞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需向颍东区人民政府提供450套住房用于征迁户的安置。其中户型70平方米的66套,户型83平方米的180套,户型110平方米的160套,户型120平方米的44套。颍东区政府将以2600元/平方米的建设综合单价加上土地成交楼面地价进行回购(不含土地出让金利息)。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的承诺书,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处置。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颍东区人民政府对竞买人落实安置建设审核确认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0月8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gtj.fy.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0月8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7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0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8时至2015年10月10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该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该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七)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以上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15305585066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阜阳科技支行
  账    号:2081801021000109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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