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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10月20日至11月4日挂牌出让城许大道与紫经大道交叉口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黄山市歙县国土资源局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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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使用年限 起始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歙国土[2013]36号 城许大道与紫经大道交叉口 54910㎡(合约82.365亩) 商服住宅 ≤1.85 ≥20% ≤42%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950 2200 商住建筑面积比为6:4,该地块编制修建性详细方案须以现有城市设计为依据
歙国土[2014]109号 徽城镇政府以东  37338.21㎡(合约56亩) 商业住宅 ≤2.0 ≥30% ≤30% 商服40年住宅70年 2220 1658 商住建筑面积比为2:8
歙国土[2015]22号 徽城镇七里头  234㎡(合约 0.351亩) 住宅(慈张线拓宽改造拆迁安置地) ≤3.0 / / 70年 1504.5 7 /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见附表)
以上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出道路、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除歙国土[2015]22号地块之外,其余地块的竞买人资格及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歙国土[2015]22号的竞买人资格及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等违法行为的;
③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⑤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的;
⑥有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建立竞买人信誉档案,根据报名报价情况、出让金缴纳及违约情况、不良竞价情况及供地后开发建设情况,将分别作出失信记录、违约记录、不良记录和优良记录,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加收罚金、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解除出让合同等。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4日11时前,到歙县国土局二楼土地利用股获取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提出竞买申请者,须持下列资料办理竞买手续: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6、竞买保证金已支付进账的凭证;7、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8、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五、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
申请人须在2015年11月2日11时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保证金缴入公告中的账户,并经我局确认已全部进账后方可视为有效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1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或电话通知。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现场活动定于2015年11月4日9时在紫阳路19号歙县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举行
挂牌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1月4日;
报价时间为: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7时00分止(其中2015年11月4日报价时间为8时至9时);
七、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2、挂牌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虽已报名登记但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的也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
4、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5、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税费,税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6、歙国土[2013]36号地块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须以现有城市设计为依据。
7、歙国土[2013]36号、歙国土[2014]109号地块竞得人需按规划住宅建筑面积配建2%的公租房并无偿交给政府。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新安路16号   
咨询电话:0559-6537675  
联系人:洪女士 吴先生
网址:http://www.ahsxgt.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收款人为: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行和帐号分别为:
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1310094029000029176      中国建设银行歙县支行:    34001699108053001942
中国银行歙县支行 :    182703745481             中国农业银行歙县支行:    12762001040007425
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00216209910300000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歙县支行:100283092080010001
徽商行歙县支行:2210201021000008723    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1101800200000449;
                                                   
                                                  黄山市歙县国土资源局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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