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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11月13日至11月24日挂牌出让长山路西、古城路南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10-23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亩均税收(万元∕年

建设

工期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起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最小增价

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淮国土挂(201518

烈山镇新南村村委会土地西、烈山村委会土地南、道路东、迎宾大道北

工业

 

119974.41

(179.96)

1.0

40%

15%

150

10

不超过24

个月

50

4170

4170

10

淮国土挂(201519

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梧桐路东侧、尚河路北侧、张庄路南侧

工业

 

70865.48

(106.3)

1.2

40%

15%

200

20

不超过12

个月

50

2300

2300

10

淮国土挂(201520

规划凤凰路北、凤冠路西

物流

仓储

 

62365

(93.55)

小于2.0且大于1.0

40%

20%

不超过24

个月

50

5250

2630

10

商业服务业设施

24443.71

(36.66)

3.0

32%

35%

40

淮国土挂(201521

长山路西、古城路南

居住

 

10461.41

(15.69)

小于6.0且大于1.0

33%

>30%

不超过24

个月

70

8540

4270

10

 
 
二、竞买人资格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经规划部门审核后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申请书;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保证金(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登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www.hbgt.gov.cn 将以上材料进行上传。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帐号:1331201021000314696。
 
(2)开户行:建设银行淮北市东城支行;帐号:34001642208059300000。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帐号:1305020029024905793。
 
四、出让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周五)16时,挂牌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时至2015年11月24日(周二)上午9时。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价。
 
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并按要求上传竞买资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网上交易系统短信自动发放竞价号牌及随机码。
 
竞买人应通过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2015年11月24日(周二)上午9时)前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挂牌公示时间截止时,竞买人应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网上交易系统)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
 
3、淮国土挂(2015)18-21号地块,由土地受让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淮国土挂(2015)18-19号地块实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由烈山区政府、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各自出让土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补偿,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5、淮国土挂(2015)20地块为违法用地补办手续,规划出让范围内已建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随地转让。宗地成交后,成交确认书只明确土地出让价款,土地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后续事宜由相山区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约定。
 
6、淮国土挂(2015)21号地块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城市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配套建设等公建配套,土地受让人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通知》(淮政办〔2008〕5号)、《淮北市城市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办法》(淮政办秘〔2012〕171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补充通知》(淮政办〔2013〕26号)等文件执行,并根据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淮北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该宗地为相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涉及有关事宜,土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根据《市棚改办关于对相山区长山路西组团(一期)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复函》(淮棚改办[2015]4号)执行。棚户区改造建设主要条款约定如下:该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竞得人应负责承建安置房,应安置面积约为15958.62㎡,相山区政府按照2900元/㎡回购(回购价格包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配套设施、前期费用、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土地成交时所产生的各种规费、税费和办理安置房总产权证、分户产权证所产生的各种规费、税费等所有成本,其中不包含房屋维修基金),有关事宜由相山区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因地块内拆迁、安置、回购、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相关事宜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相山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7、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联系人:丁李波、周韵。联系电话:0561-3053625。网址:http://www.hbgt.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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