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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11月30日至12月10日挂牌出让市开发区S237西侧、马横公路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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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高邮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5-45 市开发区S237西侧、马横公路北侧 6237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0.30≤容积率≤0.80 10%≤建筑密度≤50% 10%≤绿化率 40 150 498 20(万元)
2015-46 市开发区S237西侧、洞庭湖路北侧1号 4418.90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0.10≤容积率≤0.50 10%≤建筑密度≤40% 10%≤绿化率 40 130 431 2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后置条件为:2015-45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15-46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提供《江苏省天然气经营许可证》。不按期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江苏省天然气经营许可证》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6)开发建设企业未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29日,到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08日,到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0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0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5-45;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2月08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2月08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11月30日9时 至2015年12月10日10时;
 
  2、地块编号:2015-46;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2月08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12月08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11月30日9时 至2015年12月1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供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银行)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高邮市生长路56号
        联系电话:0514-84613965
        联 系 人:吴文松、黄玲
        开户单位: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高邮市建行盂城分理处
        账       号:32001746340051528906
 
 
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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