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缙云县12月7日至12月17日挂牌出让缙云县新区电信大楼南面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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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新区电信大楼南面1号、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县城新区电信大楼南面1号地块坐落于缙云县新区电信大楼南面(东面为金温铁路,南面为安置房C地块,西面为仙都路,北面为问渔路),总用地面积为9885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商业为40年,住宅为70年。地上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4,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3724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至3200平方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55米。
县城新区电信大楼南面2号地块坐落于缙云县新区电信大楼南面(东面为铁路拆迁安置房,南面为镇东村返还用地,西面为仙都路,北面为新区电信大楼南面1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772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35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7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7.5米。
二、竞买对象
县城新区电信大楼南面1号地块的竞买对象为:浙江省范围内注册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须经缙云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县城新区电信大楼南面2号地块的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出让方式、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以上两个地块均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县城新区电信大楼南面1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16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450万元;县城新区电信大楼南面2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9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9万元。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14日工作日期间到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5日前,向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缙云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证明等相关资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12月15日16时。报名地点为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我局在2015年12月15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六楼),挂牌时间分别为:
县城新区电信大楼南面1号地块:2015年12月7日8时30分至2015年12月17日9时30分止。
县城新区电信大楼南面2号地块:2015年12月7日8时30分至2015年12月17日10时30分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成交价款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3、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转为该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8—3315695
联 系 人: 吕先生 应女士
开户单位:缙云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缙云县支行
银行帐号: 33001697427058313001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