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县12月15日拍卖出让开化县山甸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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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开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开化县山甸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M2)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 出让年限 | 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用途 | (年) | (万元) | ||||
| 1 | 开化县山甸村地块 | 26666 | 1.0≤容积率≤1.5 | ≤27.5% | ≥30% | 居住用地(R2) | 70 | 4131 | 1650 |
注:①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开化县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②建设时间: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竣工。
③出让金缴纳: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二、受让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2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到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12月14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地点: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投标室,拍卖时间:
2015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
七、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汇入帐号:开化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
工商银行:1209290129031300281
农业银行:7801010400084940000313002
中国银行:385758361681313002
建设银行:33001687435059313002
信用联社:201000075953401003002
金华银行:01779852820160501313002
联系人:楼 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0-6010600
楼 芳(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联系电话:0570-6010155
八、本公告详细资料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开化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khgt.gov.cn)、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hggzyjy.com)查询。
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