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张 家 港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发布时间: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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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张地2006-A37-H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预申请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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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预申请 保证金(万元) |
起报 总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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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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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A37-H |
市区东苑路北侧 |
54051.0 |
住宅、配套商业 |
1.5<R≤2.2 |
≤30%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400 |
39728 |
二、预申请对象
具有良好信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预申请地块情况
1. 本次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分两次付清,即成交后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的50%(含保证金);成交后一年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金。
2. 本次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必须保证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于交地后十一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于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四、预申请重要提示
1.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指标在本公告有效期内以本公告为准。地块相关出让条件、建设要求等详细信息和《预申请书》可到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也可在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网站(http://www.zjgtdcb.com/)上下载《预申请书》。
2. 预申请需提供资料:(1)预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预申请保证金交纳凭证,所提供资料需加盖公章。
3. 预申请公告有效期为一个月(即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29日)。预申请人按规定提交书面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交纳预申请保证金,取得预申请资格确认。公告期内有一个预申请人获得资格确认,该预申请活动自动提前终止,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将适时发布正式出让公告。
4. 预申请人承诺的预申请竞买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起报总价。在正式出让过程中无其他竞买人参与报价,则确认预申请人为竞得人。
5. 预申请保证金的交款人必须与预申请人名称一致。预申请人的预申请保证金在地块出让公告后自动转作竞买保证金,不足部分按要求在出让公告报名截止前补足。
6. 获得预申请资格确认的预申请竞买人,不按照预申请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相应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15)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58171090(财务)
联 系 人:包峥华 梁云 陈娟
开户单位: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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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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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农行财税分理处 |
525801040007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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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工行财税分理处 |
110202880900000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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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
3220198623605069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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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 |
530058228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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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
38767066001014902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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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
80001164210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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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 |
901015232000016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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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张家港支行 |
5129027771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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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 |
8911015526000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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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张家港支行 |
417067000181990000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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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 |
260401440000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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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
732391018260003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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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张家港支行 |
37130188000008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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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杨舍支行 |
100463136610010001 |
张 家 港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二〇一五 年 十一 月三十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