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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定远县12月14日至12月23日挂牌出让县经开区兴隆路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定远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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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决定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用地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出让用途 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首次增幅(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CR2015-41 县经开区兴隆路北侧 5333.33 商业(加油加气站) ≤0.5 <30% >10% 商业40年 1200 1 300
CR2015-42 永康镇定炉路北侧 4763.34 商业(加油加气站) ≤0.5 <30% >10% 商业40年 570 2 150
CR2015-43 定城镇定滁路北侧 5311.21 商业(加油加气站) ≤0.5 <30% >10% 商业40年 637 2 1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方式: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方式净地出让。3宗地底价另行研究确定,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21日(工作日期间)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定远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竞买人可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21日(工作日期间),持有关文件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出让报名表,缴纳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6时30分止。
经审查,申请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3日10时。
(二)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2015年12月23日的报价截止时间为上午10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规划及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按定远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上述宗地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和宗地图可在定远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www.ahdygt.gov.cn)。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定远县定城镇长征东路    
联系电话: 0550-4888621         
联 系 人:     李念     吕宏松   
帐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帐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136001040004231           
 
定远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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