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宁县12月18日拍卖出让位于新县城E2-04,滨河路以西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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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新县城E区等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5-12-1 | 位于新县城E2-04,东至滨河路,南至纬七路,西至经一路,北至区间道路 | 34171.77㎡(约51.26亩) | 商服 | ≤1.8 | ≤30% | / | 商服40 | 5705 | 1141 |
| 2015-12-2 | 位于新县城E11区,东至滨河路,南至宏博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西至经一路,北至纬六路 | 57762.57㎡(约86.64亩) | 8851 | 1771 | |||||
| 2015-12-3 | 位于新县城E13区,东、南至待利用土地,西至东经二路,北至纬六路 | 26666.65㎡(约40亩) | 4125 | 825 | |||||
| 2015-12-4 | 位于新县城E16-01区,东至经二路,南至待利用土地,西至河道,北至纬五路 | 34433.92㎡(约51.65亩) | 5486 | 1098 | |||||
| 2015-12-5 | 位于新县城E16-01-1区,东至河道,南至空地,西至东经一路,北至纬五路 | 8743㎡(约13.11亩) | 1405 | 281 | |||||
| 2015-12-6 | 位于新县城E15区,东至206国道,南至河滨路,西至绿化用地,北接河流 | 41704.31㎡(约62.56亩) | 5053 | 1011 | |||||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怀宁县住建局出具的怀住建规划条件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地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6日前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拍卖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拍卖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5年12月17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时
2、拍卖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特别提示
1、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不足两家报名竞买,转为挂牌方式供应,则该地块自2015年12月17日起转为挂牌,2015年12月24日16时挂牌报名截止。拍卖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挂牌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17时。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本次出让的土地以现状交付,若地块内有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七、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 、联系方式: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4621625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5101688
九、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财政局(账号任选其一)
①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88703999339
②开户行:交通银行怀宁支行
账 号:348717000018010000071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