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安徽省铜陵市12月31日拍卖出让大杨村居住区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12-10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开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起始价(万元) 出让方式 供地条件 开、竣工时间要求
铜土储字(2015)40号地块 大杨村居住区内,北侧至天津路、西侧至杨村路、南侧至规划城市道路 规划用地面积28502.97㎡;土地出让面积28502.97㎡ 商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2.7;建筑密度:≤20% 8802 8802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6年3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7年9月30日前
铜土储字(2015)41号地块 铜官大道以东、天津路以西、杨村路以北、天香牡丹园小区以南 规划用地面积28055.27㎡;土地出让面积28055.27㎡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3.2;建筑密度:≤24.5% 7974 7974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6年3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7年9月30日前
铜土储字(2015)42号地块 大通新建村境内铜青公路西南侧、西侧至排灌渠道、东侧至现状村道 规划用地面积7198.15㎡;土地出让面积7198.15㎡ 供燃气用地(天然气分输站、公共设施用地): 50年 容积率≤0.2;建筑密度≤25% 325 325 挂牌 净地 开工时间:2016年5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8年5月30日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5)40号、41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29日,铜土储字(2015)42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6日,到铜陵市国土资源局购买出让文件。期间,申请人可到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经审核后,具备申请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5)40号、4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上午11:00时,铜土储字(2015)42号地块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6日上午11: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意向竞买人应持财政部门开具的到账证明办理竞买申请登记。
五、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铜土储字(2015)40号、41号地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三人(含三人)将在2015年12月30日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参加拍卖会。若其中某一标的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6年1月6日上午11: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相关地块具体挂牌事宜,将于2016年1月6日16:00时前由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15)40号、41号、42号地块均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5年12月31日9:00时
挂牌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16:00时
拍卖挂牌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拍卖大厅
报名购买出让文件地点: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5)40号地块:1、宗地建设按照铜陵市城乡规划局铜规函[2015]176号及规划设计条件图执行;2、根据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宗地建设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600平方米;3、土地受让方须无偿配建垃圾中转站1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00平方米、公共厕所50平方米,建成后移交铜官山区政府;4、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办[2011]38号)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勘查,如存在地质灾害,应实施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铜土储字(2015)41号地块:1、宗地建设按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铜官大道以东杨村路以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铜规函[2015]175号)及规划设计条件图执行;2、土地受让方须无偿配建物业管理用房2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400平方米、公厕50平方米、自行车库1.5辆/户(1.5平方米/辆),竣工验收后移交铜官山区政府;3、该地块处于地质灾害区,土地受让方须实施治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铜土储字(2015)42号地块:宗地建设按照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认郊区大通新建村境内铜青公路西南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铜规函[2015]49号及规划设计条件图执行。
八、发布媒介
本次出让公告在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http://www.lmah.cn/)、铜陵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tlgt.gov.cn/)和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lzbcg.com)及铜陵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北京西路18号(市国土局805室)
联系电话:0562-2828555  
 联 系 人: 叶伟伟  朱成虎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
联系电话:0562-2189196   
联系人:汪勇
 
 
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