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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1月12日至1月25日挂牌出让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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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浙江省人民政府、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的国有建设用地(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总面积(宗海)(M2) 其中出让面积 其中退让面积(㎡) 土地用途 起始价(元/㎡)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投资总额 竞买保证金 开工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5-GB13 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二期2015-17号(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钓梁区块区域建设用海规划11号宗海)地块 155473 133468 22005 城镇住宅用地 873/㎡(其中土地单价:736元/㎡,楼面地价:368元/㎡,海域单价:137元/㎡) ≤2.0 ≤30% ≥30% 70年 / 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505万元人民币,海域:150万元人民币 总成交价款的2%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将海域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同一主体,同时申请竞买,单独申请竞买土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的视为无效,土地挂牌出让公告和海域出让公告分别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海域海岛使用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查阅,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成交后,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可以抵充土地出让金定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到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的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初审通过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月 21 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以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银行户头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 年   1月 21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
地块挂牌时间: 2016  年  1月 12 日 9 时至  2016 年 1月 25日 15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二楼(新城舟山医院北面)
联系电话:  (0580)2282879     (0580)2280951
联 系 人:        林先生        侯先生         
开户单位: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舟山市分行           
帐    号:             33001706260056000666-610001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2015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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