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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宁县2月3日拍卖出让位于新县城E-15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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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新县城E-15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6-1 位于新县城E-15区, 东靠滨河路,南至区间道路,西至经一路、中饮集团用地,北至纬五路、中饮集团用地 29067.87㎡(约43.6亩) 住宅兼容商服(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0%) 1.0≤x≤2.0 ≤25% ≥35% 商业40住宅70 6540(合150万元/亩) 1308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怀宁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怀规划条件文件[2015]21号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地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竞买登记
 
1、拍卖竞买人须于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2月1日前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6年2月2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6年2月3日上午10时
 
2、拍卖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特别提示
 
1、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足两家竞买取消供应。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本次出让的土地以净地交付,若地块内有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得人在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出让金的50%和开竣工保证金(成交价的5%)。剩余的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开竣工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如期开工,返还开竣工保证金50%;在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50%。上述开竣工保证金交至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不计息。
 
七、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56-4621625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56-5101688
  九、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财政局(账号任选其一)
 
①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88,703,999,339
 
②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怀宁支行
 
账    号:348717000018010000071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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