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郎溪县1月25日拍卖出让新发镇十定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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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5-11 | 宗地总面积: | 415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发镇十定路西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2并且小于或等于0.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现状 基础设施:现状 | |||||||
| 起始价: | 1123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1月05日 至 2016年01月24日 到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1月05日 至 2016年01月24日 到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1月2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1月25日10时00分 在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成交之日起1年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拍卖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2016年1月26日-2016年2月4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16年2月2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联 系 人:赵大伟
联系电话:0563-7022937 15357555788
开户单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银行帐号:1317088009026411678 34001756208053005297 184214785276 00201200000000057051 2610501021000011118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