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靖江市3月4日拍卖出让东兴北路与纬五路交界西南角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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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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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靖储2016-拍-10号 | 东兴北路与纬五路交界西南角 | 10769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74 | 建筑密度≤22.40% | 30%≤绿化率 | 70 | 800 | 1648 | 10(万元) |
| 靖储2016-拍-12号 | 孤山镇望江社区、园山路南侧、横港北侧 | 7619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01 | 建筑密度≤31.80% | 30%≤绿化率 | 70 | 300 | 594 | 10(万元) |
| 靖储2016-拍-13号 | 园山路南侧 | 15337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01 | 建筑密度≤31.80% | 30%≤绿化率 | 70 | 500 | 1196 | 10(万元) |
| 靖储2016-拍-14号 | 园山路南侧 | 16066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01 | 建筑密度≤32.60% | 30%≤绿化率 | 70 | 600 | 1253 | 10(万元) |
| 靖储2016-拍-4号 | 新建北路西侧 | 5245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31 | 建筑密度≤46.30% | 17%≤绿化率 | 70 | 400 | 865 | 10(万元) |
| 靖储2016-拍-6号 | 七一河南侧 | 6923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0.75 | 建筑密度≤50.80% | 5%≤绿化率 | 40 | 300 | 831 | 10(万元) |
| 靖储2016-拍-8号 | 东兴北路与纬六路交界西南角 | 5885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52 | 建筑密度≤28.80% | 30%≤绿化率 | 70 | 400 | 856 | 10(万元) |
| 靖储2016-拍-9号 | 东兴北路西侧 | 24830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15 | 建筑密度≤24.30% | 30%≤绿化率 | 70 | 1200 | 3203 | 1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靖储2016拍4号地块按现状出让,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现有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由相关产权人有偿转让。受让人不得翻、扩建房屋。该宗地挂牌成交价为净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向靖江市国资委支付该宗地内建、构筑物、附着物转让费795.7万元,并与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房产转让税、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靖储2016拍6号地块按现状出让,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现有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由相关产权人有偿转让。受让人不得翻、扩建房屋。该宗地挂牌成交价为净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向靖江市国资委支付该宗地内建、构筑物、附着物转让费665.12万元,并与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房产转让税、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靖储2016拍8号地块按现状出让,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现有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由相关产权人有偿转让。受让人不得翻、扩建房屋。该宗地挂牌成交价为净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向靖江市国资委支付该宗地内建、构筑物、附着物转让费1420.3万元,并与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房产转让税、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靖储2016拍9号地块按现状出让,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现有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由相关产权人有偿转让。受让人不得翻、扩建房屋。该宗地挂牌成交价为净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向靖江市国资委支付该宗地内建、构筑物、附着物转让费3138.4万元,并与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房产转让税、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靖储2016拍10号地块按现状出让,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现有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由相关产权人有偿转让。受让人不得翻、扩建房屋。该宗地挂牌成交价为净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向靖江市国资委支付该宗地内建、构筑物、附着物转让费3098.8万元,并与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房产转让税、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靖储2016拍12号地块按现状出让,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现有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由相关产权人有偿转让。受让人不得翻、扩建房屋。该宗地挂牌成交价为净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向靖江市国资委支付该宗地内建、构筑物、附着物转让费677.98万元,并与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房产转让税、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靖储2016拍13号地块按现状出让,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现有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由相关产权人有偿转让。受让人不得翻、扩建房屋。该宗地挂牌成交价为净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向靖江市国资委支付该宗地内建、构筑物、附着物转让费1412.5万元,并与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房产转让税、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靖储2016拍14号地块按现状出让,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现有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由相关产权人有偿转让。受让人不得翻、扩建房屋。该宗地挂牌成交价为净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向靖江市国资委支付该宗地内建、构筑物、附着物转让费1610.2万元,并与其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房产转让税、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凡欠缴靖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2月05日至2016年03月02日,到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809室(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2月05日至2016年03月02日到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809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03月0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03月0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809室(地点)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靖储2016拍4号地块位置与3212822015HB0035划拨决定书宗地位置相交,现已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靖储2016拍8号、9号、10号地块位置与3212822014HB0031划拨决定书宗地位置相交,现已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靖储2016拍12号地块位置与3212822014HB0037划拨决定书宗地位置相交,现已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靖储2016拍13号地块位置与3212822014HB0038划拨决定书宗地位置相交,现已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809室
联系电话:052384813553
联 系 人:纪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0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