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3月27日至4月7日挂牌出让汴河街道办事处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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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6-3# | 宗地总面积: | 144123.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汴河街道办事处:拂晓大道以西、泗州路以南、红星路以东、雨阳路以北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3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1116BA0003 | ||||
| 场地平整:净地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15781.4904万元 | 加价幅度: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03月27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04月07日17时00分 | ||||||
| 备注: | 商服面积比例≤10% | ||||||||
| 宗地编号: | 2016-4# | 宗地总面积: | 149847.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汴河街道办事处:拂晓大道以西、雨阳路以南、红星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北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1116BA0004 | ||||
| 场地平整:净地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16408.2538万元 | 加价幅度: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03月27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04月07日17时00分 | ||||||
| 备注: | 商服面积比例≤10%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08日 至 2016年04月05日 到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建委大楼一楼105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08日 至 2016年04月05日 到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408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0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4月0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6-3# 号地块:2016年03月27日09时00分 至 2016年04月07日17时00分 ;
2016-4# 号地块:2016年03月27日09时00分 至 2016年04月07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408室
联 系 人:任 坦 王小萍
联系电话:393753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