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南县4月6日至4月20日挂牌出让新苑小区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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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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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GT2016-02 | 新苑小区东侧 | 27281 | 住宅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50≤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28% | 30%≤绿化率 | 70 | 1433 | 2864.5050 | 1(万元/亩)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3月15日至2016年04月05日,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4月06日至2016年04月18日,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1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04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GT2016-02;
报名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4月18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4月1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4月06日9时 至2016年04月20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挂牌时间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同宗地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的,转入现场竞价(设有竞买保底价),通过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需按县规划部门前期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工建设。 3、政府将地块前期县规划部门审定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中的1-6#楼房(多层)回购10000㎡的指定房屋用于安置该地块的拆迁安置户(回购的指定房屋位置及面积详见房屋征收局的选房表和县规划局出具的平面布置图)。 4、政府在该地块中指定回购的安置房须在一期工开建设,18个月内完工交房。 5、政府回购该地块中的10000㎡指定房屋的价格为3500元/㎡。 6、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并终止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严格执行灌南县规划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8、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事项如有变动,出让人将在挂牌截止前一周在连云港日报和江苏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公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8-83696566
联 系 人:杜先生 骆先生
开户单位:灌南县财政局
开 户 行:灌南县工商银行
账 号:1107095009000017028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