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4月6日至4月19日挂牌出让如城街道顾庄社区3组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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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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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R2016021 | 如城街道顾庄社区3组地段 | 1374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1.20 | 建筑密度<60% | 5%<绿化率 | 40 | 45 | 221.7636 | 10(元/平方米) |
| R2016022 | 城北街道万新村6组地段 | 338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容积率<2.6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180 | 884.5460 | 10(元/平方米) |
| R2016023 | 城北街道新王庄社区5、7组地段 | 1971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50<容积率<2.30 | 建筑密度<35% | 25%<绿化率 | 70 | 600 | 2997.8910 | 10(元/平方米)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R2016022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 R2016023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7000㎡。R2016023号地块的初步设计方案已基本确定,该地块的竞得者须按照基本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内16#楼、18#楼配建安置房116套、17085平方米,并配套116间储物间;详细情况见《KFQ2015-11#地块规划出让条件中增设提供安置房条款的函》该地块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在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联系人:桑先生,联系电话0513-68778017,15896200055。 (2)R2016021-R2016022号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现有建筑不得拆除),土地挂牌起挂价不含地上建筑物价格,通过竞地价不竞房价且竞得土地者必须同时购买地上建筑物的方法,进行挂牌出让。其中:R2016021地上建筑物总面积1600㎡,作价800万元;R2016022地上建筑物总面积300㎡,作价54万元。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税收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09〕131号)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中标者中标后应在如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在如皋设立的公司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3月17日至2016年04月05日,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4月06日至2016年04月15日,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04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R2016021;
报名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4月06日8时30分 至2016年04月19日9时30分;
2、地块编号:R2016022;
报名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4月06日8时30分 至2016年04月19日10时;
3、地块编号:R2016023;
报名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4月06日8时30分 至2016年04月19日10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根据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参加住房建设用地(包括含住房用途的综合用地)招拍挂出让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
联系电话:0513-87315005
联 系 人:刘女士、郭女士
开户单位:如皋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
开 户 行:①中行如皋西皋支行②农行西郊分理处
账 号:①480658228528②10-705301040004558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0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