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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4月12日至4月21日挂牌出让张良路东侧、月季路北侧等十二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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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6-14

 

 

百合路南侧、汤王大道西侧、漆园路东侧

26666.7(40)

工业用地

≥1.2

≥40%

50

220

449

5

2016-15

槐花路北侧、团结路南侧、金定路东侧

29053.3(43.58)

工业用地

≥1.2

≥40%

50

245

489

5

2016-16

槐花路北侧、团结路南侧、金定路西侧、药王路东侧

7593.5(11.39)

工业用地

≥1.2

≥40%

50

65

128

5

2016-17

槐花路北侧、团结路南侧、金定路西侧

6666.7(10)

工业用地

≥1.2

≥40%

50

55

113

5

2016-18

槐花路北侧、团结路南侧、金定路西侧

6666.7(10)

工业用地

≥1.2

≥40%

50

55

113

5

2016-19

槐花路北侧、金定路西侧

7134.1(10.7)

工业用地

≥1.2

≥40%

50

60

120

5

2016-20

庄周路东侧、百合路南侧、漳河西侧

20960.3(31.44)

工业用地

≥1.2

≥40%

50

180

353

5

2016-21

槐花路南侧、合欢路北侧、张河西侧

19424.7(29.14)

工业用地

≥1.2

≥40%

50

165

329

5

2016-22

张良路东侧、月季路北侧

59173.2(88.76)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不大于10%)

≤2.8

≤25%

商业40住宅70

10651

21302

100

2016-23

张良路东侧、月季路南侧

30605.8(45.91)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不大于10%)

≤2.8

≤25%

商业40住宅70

5509

11018

100

2016-24

酒城大道南侧、道源路东侧、龙凤新河西侧

88721.8(133.08)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不大于10%)

≤2.8

≤25%

商业40住宅70

15967

31934

100

2016-25

杜仲路北侧、魏武大道东侧

31836.5(47.76)

科教用地(中小学)

≤1.0

≤20%

50

955

1910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4月11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6-22、23、24、25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4月11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4月11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6年4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在2016年4月11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21日下午4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6年4月14日下午4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6-22、23、24、25号地块竞得人于十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竞得人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八、2016-21、22、23、24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号:20334160000100000557132
  其余地块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131106660902640361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开户行: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站前路支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玉龙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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