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3月30日至4月18日挂牌出让三八办事处:规划万兴路以东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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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见附表)
一、出让地块概况(见附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商服面积(比例)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1 | 2015-86# | 三八办事处:规划万兴路以东、三八办事处银河社区及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用地以北、磬云路以西、银河三路以南 | (58232.94)87.3494 | 住宅商服 | 2.5≤R≤2.9 | ≤20% | ≤5.6% | ≥30% | 70 40 | 129 | 3400 | |
| 2 | 2016-1# | 城东办事处:凤鸣路以南、韩池子路以西、银河一路以北、规划中小学用地以东 | (129889.62)194.8344 | 住宅商服 | 2.0≤R≤2.9 | ≤21.5% | ≤10% | ≥30% | 70 40 | 66 | 2600 | |
| 3 | 2016-2# | 三八办事处:银河三路以北、通济六路以东、银河四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 | (74240.53)111.3608 | 住宅商服 | 2.0≤R≤3.0 | ≤25% | ≤5% | ≥30% | 70 40 | 90 | 2100 |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公告、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 、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18日,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26日(包括节假日)到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建委大楼一楼105室)获取挂牌文件。
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时间自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8日17时,在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建委大楼一楼105室)进行挂牌,在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接受报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6年4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2016年4月28日17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0室(开标大厅)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www.lmah.cn)进行查阅。
(三)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定于2016年4月13日(周三)上午9:00市国土局四楼会议室(407室)举行出让答疑会并组织现场踏勘(不另行通知),敬请光临。
六、报名地点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408室负责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联系人:任 坦 王小萍
电话: 0557--- 3937538 传真: 0557--- 3937109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