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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4月29日拍卖出让花园东大道以南、三江东路以北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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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6年4月2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市西区A1-1地块、铁路三角地储备土地出让地块等五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衢市储(2016)3号 花园东大道以南、三江东路以北的衢州市西区A1-1地块 36216m2其中商业办公建筑占地面积≥1500 m2城市道路面积1449 m2 居住、商业办公用地 ≤2.88 ≤30% ≤100129m2其中商业办公≥15000 m2住宅≤85129m2 住宅建筑高度≤60m ≥30% 商业办公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3 16000 12000
衢市储(2016)4号 九龙北路以东、三江中路以北的衢州市西区E2-5地块 150606m2其中商业用地面积≥6606 m2住宅用地面积≤139300m2 居住、商业用地 ≤2.0 ≤30% ≤301212m2其中商业≤10000m2住宅≤291212 m2 ≤90m ≥30%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3 60000 16000
衢市储(2016)5号 凯胜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新元路以西、双港立交桥以北的铁路三角地储备土地出让地块 83786m2其中商业用房建筑占地≤2250m2 幼儿园用地≥5500m2 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科教用地 ≤1.8 ≤28% ≤140915m2其中商业用房≤4500m2幼儿园≥5005 m2 按机场净空要求控制 ≥30%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科教用地50年 3 30000 8000
衢市储(2016)6号 徐家坞浙汇农城东侧、迎宾大道以东的衢州市浮石花苑二期储备土地出让地块 14956m2其中A区13370m2B区1586m2 A区为居住用地、B区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1.076其中A区≤1.05,B区≤1.30 ≤36.1%其中A区≤36.0%,B区≤37.0% ≤16100m2 其中住宅(A区)建筑面积≤14038m2商业用房(B区)建筑面积≤2062m2 A区≤10m,B区≤15m A区≥25%、B区≥10%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1 2800 800
衢市储(2016)7号 花园中大道以南、双岭中路以西、锦西苑小区(一期)以东的西区K5-1-2地块 16944m2 其中幼儿园用地≥4922 m2 居住、科教用地 ≤1.8 ≤25% ≤30499m2 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5100m2 ≤50m ≥30% 住宅用地70年、科教用地50年 3 4200 1200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企业法人方可参加衢市储﹙2016﹚3 号地块、衢市储﹙2016﹚7 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企业法人方可参加衢市储﹙2016﹚4 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二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企业法人方可参加衢市储﹙2016﹚5 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衢市储﹙2016﹚6 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为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衢市储(2016)4号拍卖地块申请人为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西区全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且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27日,到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电话:0570-3862433)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7日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4月28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衢市储﹙2016﹚3号拍卖地块的地块东北角须建商业办公建筑;沿主要城市道路住宅立面要求公建化设计;沿花园大道形成东高西低、地块内形成北高南低的城市天际轮廓线。
2、衢市储﹙2016﹚3号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的西侧道路由该地块竞得人负责设计、建设,并承担相应费用。道路设计方案须经衢州市规划局、衢州市西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后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衢市储(2016)4号拍卖地块建筑天际线原则上西低东高、南低北高;原则上以两个组团布局,组团之间形成开放式的街区空间。
4、衢市储(2016)5号拍卖地块须建设12班幼儿园一所,用地不少于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005平方米,具体规划建设标准须按相关规范和具体建设要求实施,并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幼儿园由地块开发商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5、衢市储﹙2016﹚7号拍卖地块须配建一所供片区使用的幼儿园(包括30个地下停车位),其建筑面积能满足15班幼儿园使用要求,方案需经专项审查后进行建设,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衢市储﹙2016﹚3号拍卖地块、衢市储(2016)4号拍卖地块、衢市储﹙2016﹚7号拍卖地块内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按20平方米每百户配置,设计须满足老年人的使用要求,底层面积不低于30%,并设有单独出入口,由开发商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衢市储﹙2016﹚5号拍卖地块内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面积不少于280平方米,其中底层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并设有单独出入口,由开发商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70-3862433      0570-3899037
联 系 人:梅卫仙    
开户单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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