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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4月29日拍卖出让规划凤江路以北,温馨花园以东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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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会稽路西侧1号地块、会稽路西侧2号地块、会稽路西侧3号地块共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土地座落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面积(㎡)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会稽路西侧1号地块

南至规划凤江路,西至温馨花园,北至环城南河休闲带,东至西小河休闲带

84352

居住用地

70年

92787- 109658

1.1-1.3

≤35%

≥30%

33250

6650

会稽路西    侧2号地块

南至城南大道,    西至任家塔小区,北至规划凤江路,东至规划东光路

110477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居住70年,商业40年

154668-  176763

1.4-1.6

≤35%

≥30%

57682

11537

会稽路西侧3号地块

南至城南大道, 西至规划东光路,北至规划小学和现状地限线,东至会稽路

140727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居住70年,商业40年

323672-  351818

2.3-2.5

≤35%

≥30%

89065

17813

 
  地块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成交后的总地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上述地块的规划要求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规划部门详细了解规划设计要求的有关情况。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绍兴市域范围内注册的国有企业,但目前仍然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高新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高新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买人属单独申请的,须向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事先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属联合申请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联合申请的各方在新注册企业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各方在新注册企业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一致。
 
  三、出让方式
 
  上述地块先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在报名期限内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国土告字[2016]3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8日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获取上述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8日下午4时整前的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4时整。
 
  六、如该地块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地块在2016年4月29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可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若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当日在《绍兴日报》、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ztb.gov.cn)、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td.sx.gov.cn)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4时整。
 
  挂牌报价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1日下午3时整的工作时间内。
 
  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报价截止日上午11:30时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616室);报价截止日下午2:30时起,调整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应全部缴清,其中,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周女士    电话:88024297、88207190
 
  绍兴市国土局高新区国土分局:张先生    电话:85112633
 
  绍兴市规划局:王先生    电话:89175052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号:09000014663376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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