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5月16日至5月27日挂牌出让潘桥街道林桥头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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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2号意见,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瓯政办抄〔2016〕43号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A-2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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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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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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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面积(㎡) (以地籍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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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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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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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A-24地块 |
潘桥街道林桥头村 |
3842.51 |
批发零售用地 |
120立方米 ≤总容积≤ 150立方米 |
具体控制指标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并满足《浙江省加油站油库建设项目控制指标(试行)》要求 |
40 |
2020 |
404 |
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含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的地价款及其他零星费用。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上述土地要求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进场施工,成交之日起27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
二、上述地块总用地面积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2015〕规划条件04065号《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和附图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三、参加竞买对象:具有加油站投资资格、且取得省商务厅审核后下达的同意申请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的预核准文件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需经市商务局对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省商务厅审核后下达同意申请人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的预核准文件,申请人凭预核准文件参加该地块的出让报名。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否则不得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起始价起挂,截止时出价最高且高于起始价者竞得。
六、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5月25日向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16日9时00分至2016年5月25日17时00分到中心报名。报名时,法人须带预核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6年5月25日17时00分,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为地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6年5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价款的缴纳方式:报名时按缴纳起始价20%,竞得人应在竞得后1个月内全额支付地价款。
3、申请人具体申请预核准有关材料详见温州市商务局网址:http://ftec.wenzhou.gov.cn/art/2016/4/7/art_3540_333330.html,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贸中心大楼1906室;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88863127。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6年5月16日9时00分至2016年5月27日14时30分。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16059777777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林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56599650 麻先生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