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6月7日至6月16日挂牌出让经开区繁华大道以南、合九铁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出让方式 | 序号 | 土地座落 | 地块编号 | 四至范围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参考地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
|
挂牌
|
1 | 经开区繁华大道以南、合九铁路以东 | 合经区2016-01 | 东至:项目用地,南至:九龙园,西至:合九铁路,北至:繁华大道 | 74.27 | 科研用地 | 50年 | 1.5≤R≤2.0 | ≥30% | ≤35% | 85 | 1500万元 |
备注: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以上,自动转为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宗地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或其所在母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三、竞买登记
1、挂牌竞买人须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6月13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6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下午3:30。挂牌截止后转入现场竞价或拍卖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经区2016-01号宗地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建成后,自持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的30%。自持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由经开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在批准的规划方案中明确。如本地块竞得人与上述107.7亩土地为同一公司法人,两地块自持房屋的位置和面积,可在两地块内实施整体平衡。
竞得人须按照市招商引资政策审定小组审定的八条意见(含销售对象、销售要求、销售价格等)和经开区管委会的审核把关要求,实施可销售部分的销售。
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后1年内,引入不少于35家企业入驻。否则,视为违约,每少一家按出让面积以20万元/亩标准缴纳违约金。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在项目建成后的第3年起,年缴纳税收须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违约,由经开区管委会会同国税部门负责监督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5、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批备案)。
6、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地块咨询电话:
经开区 戴东东 0551-63876738
报名受理电话:宋卫东 18225889801 郑 军 0551-62778682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郑丰敏 0551-66223771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