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西县6月29日拍卖出让上派镇翡翠路与乐平路交口东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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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经肥西县土地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报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详见《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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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方式 |
地块编号 |
土地座落 |
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参考价 (不含契税)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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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
肥西[2016]10号 |
上派镇翡翠路与乐平路交口东南侧 |
77.07 |
居住 |
70年 |
1.0<居住≤2.2 |
≤20% |
≥40% |
地价400万元/亩 |
10000 |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27日上午11︰30到肥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拍卖地点在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西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文件。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5、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将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等内容。
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须提前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地块范围内同步建设不低于6班的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教育主管部门。并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费65元/平方米。
9、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10、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及施工许可,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1、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12、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相关规定执行。
13、本次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肥西县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
14、肥西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及竞买申请、报名地点: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与站前路交口西南侧肥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509室土地交易中心。
拍卖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合肥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fxgt.gov.cn。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18225889801 联系人:宋先生
肥西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551—68829023 联系人:王先生、龚女士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