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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洪泽县7月8日至7月20日挂牌出让东十二街东侧、微山湖路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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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6GO11号 东十二街东侧、微山湖路南侧 72192 商住
其他商服用地
1.2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35% 30%≤绿化率 40 1350 6600 10(万元)
2016GO12号 南海路东侧、洪泽湖大道北侧 60111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20≤容积率≤1.70 建筑密度≤35% 30%≤绿化率 70 950 4600 10(万元)
2016GO13号 太湖路北侧、东三街东侧 8742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1.50 建筑密度≤50% 30%≤绿化率 40 260 540 10(万元)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名竞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6月18日至2016年07月07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洪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6年07月08日 起至2016年07月1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8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6GO11号;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1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1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7月08日9时 至2016年07月20日10时;
 
2、地块编号:2016GO12号;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1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1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7月08日9时 至2016年07月20日10时;
 
3、地块编号:2016GO13号;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1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1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7月08日9时 至2016年07月2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及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三)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四)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和欠交土地出让金等不良行为,不得参与本次土地竞买。(五)2016GO11号地块建设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电商园;2016GO13号地块用于0至6岁学前教育用地。(六)2016GO11号地块居住用地面积94.211亩,商业用地面积14.077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东九道7号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联 系 人:陆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网上交易指定的银行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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