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7月20日至7月29日挂牌出让长江东路南侧黄海南路西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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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江都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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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O.2016G10 | 长江东路南侧黄海南路西侧 | 11234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45% | 40 | 300 | 1435 | 10(万元) | |
| NO.2016G11 | 长江东路南侧黄海南路西侧 | 13689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45% | 40 | 350 | 1745 | 10(万元) | |
| NO.2016G12 | 黄河南路西侧纬二路南侧 | 1102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90 | 建筑密度≤35% | 25%≤绿化率 | 70 | 530 | 2530 | 2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地块为净地出让,外部条件(道路、水、电等)以现状为准。NO.2016G10、NO.2016G11地块的具体规划用途为汽车4S店,竞买人须具备在江都销售的品牌许可。NO.2016G12地块为仙女镇安置房项目,其中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由仙女镇人民政府以6300元/㎡予以回购,并由仙女镇人民政府就具体回购方式与竞得人签订回购协议,最终回购价格以审计为准,剩余建筑面积竞得人须自持且不得对外销售。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6月30日至2016年07月19日,到扬州市江都区龙川中路5号土地储备中心三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7月20日至2016年07月27日,到扬州市江都区龙川中路5号土地储备中心三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07月2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龙川中路5号土地储备中心三楼会议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6G10;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2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7月20日9时 至2016年07月29日15时;
2、地块编号:NO.2016G11;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2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7月20日9时 至2016年07月29日15时;
3、地块编号:NO.2016G12;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7月2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7月20日9时 至2016年07月29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均设定底价,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三)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人当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川中路5号土地储备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14-86530408
联 系 人:朱先生
开户单位: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江都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江都人民路支行
账 号:32001747736051152071 509258204669
江都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