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7月25日至8月4日挂牌出让集士港镇四明山村、双银村、爱岭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16-07-01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3302120170830005 | 宗地总面积: | 2173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鄞州区集士港镇四明山村、双银村、爱岭村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0.4并且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4916BA0027 |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
| 起始价: | 11604.5676万元 | 加价幅度: | 217.314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07月25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08月04日10时00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非本地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注册企业法人。
详细资料和具体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7月21日 至 2016年08月02日 到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7月25日 至 2016年08月02日 到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2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8月02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3302120170830005 号地块:2016年07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16年08月04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在挂牌竞价截止时,若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于2016年8月5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明东路588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联 系 人:虞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4-28830170
开户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1014101302093045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