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江苏省金湖县7月29日至8月9日挂牌出让健康路南侧、人民路东侧、朝阳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7-08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JG201615 健康路南侧、人民路东侧、朝阳路北侧 50522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3 建筑密度≤60% 10%≤绿化率 70 10000 20881 2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根据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地规划条件〔金规地设(2016045号)〕该地块分为A、B、C三个区域(详见金湖县原人民医院地块用地红线图),其具体要求如下:1.竞得人须在A区内建设块状商业不少于2.8万㎡,块状商业指平面面积不少于70*70米,开发企业须自持面积不少于1.5万㎡,自营时间不低于10年。2.竞得人须在B区内建设安置房,其要求如下:(1)安置房数量和回购交付标准:回迁住宅安置房(高层)121套约13615㎡,其中85㎡(两室一厅)16套、105㎡(三室一厅)23套、120㎡(三室两厅)82套,以整幢或整单元交付供安置。在住宅安置房所在楼地下停车库内,为每套住宅安置房无偿提供一个净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并配套电源插座的121个非机车停车位。(2)安置房回购价格:经测算,住宅安置房每平方米回购成本均价为4900 元,后期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低于4900元按审计的单价成本进行结算,若高于4900元按4900元结算。(3)安置房回购结算时间:住宅安置房达国家规定的预售条件时,付到总房款的20%;安置房主体封顶时,付到总房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时,付到总房款的90%;剩余10%待房产初始登记证和土地分割表办齐时付清。(4)安置房规划建设:图纸规划设计批准后,由县征收部门确定安置房位置,及时提供被征收户选择。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县住建部门审批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施工图实施建设。(5)安置房建设、交付时间及要求:安置房在整个项目的首期开工项目中应优先开工建设,与首期开发的商品房须同期交付。安置房(含停车位)所在楼幢或单元在方案报批前,应由县征收办确定安置房房源。工程竣工交付时间建议为土地交付后3年内交房,如推迟交房由开发企业交纳超期的县人医地块安置过渡费。3.竞得人须在C区内根据规划部门要求无偿建设长乐路。
        二、竞买资格:(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签订书面竞买协议,协议中应注明出资人各方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二)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县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本县重新注册独立核算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三)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7月08日至2016年07月28日,到金湖县国土资源局101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7月29日至2016年08月05日,到金湖县国土资源局101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08月0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JG201615;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8月0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08月0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07月29日9时 至2016年08月09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活动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三)土地成交价仅为土地出让价格,不包括税、费。(四)本次出让地块的成交价不包括税、费,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条件为自然平整状态,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及排水)均以现状为准;地块竞得人自土地成交之日起〔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土地出让金(其中20%为定金)〕15个工作日内缴纳50%的成交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余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付清,各地块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金3个月内交付土地;为出让地块范围以外服务的地上地下管线、光缆、地标等地面及地下设施,必须予以保留,如需迁移由竞得人与相关权益单位协商处置;关于住房结构比例方面,须依照现行政策按县有权部门的要求办理;出让地块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以金湖县国土资源局101室发售的出让文件为准。(五)竞得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并申请用地验收(其中安置房交付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3年内)。(六)申请人应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依据出让文件中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及测算,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七)申请人必须依据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地规划条件〔金规地设(2016045号)〕进行开发建设。 开户单位:金湖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 账号: 32001728136051138673。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 账号: 510558207581。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行; 账号:100170964440010001。 4、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 账号:1110000109000046776。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行; 帐号:366201040001986。 6、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3208311701201000003144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湖县国土资源局101室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万宝春 张荣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07月08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