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8月12日拍卖出让芹江中路以北、双岭中路以西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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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6年8月12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西区F7-3地块、衢化红房子储备土地出让地块等五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期 | 建设时间(年)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
| 衢市储(2016)8号 | 芹江中路以北、双岭中路以西、城西派出所东侧的西区F7-3地块 | 11386m2其中菜市场用地面积7360 m2、商务酒店4026m2 | 商服用地 | ≤2.0 | ≤60% | ≤22772m2其中菜市场≥5500m2(菜市场底层≥4100m2) | ≤55 | ≥5% | 40年 | 2 | 2400 | 1500 |
| 衢市储(2016)9号 | 天湖西路以东、天湖南路以北、徐八垅安置小区以西的衢江经济开发区1-25-7地块 | 3240.92m2 | 住宅、商业用地 | ≤2.5 | ≤55% | ≤8102.3m2其中商业≤3596.6m2 | ≤20 | ≥5%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2 | 355 | 70 |
| 衢市储(2016)10号 | 巨化生活区、文昌路以西、中央道以南的衢化红房子储备土地出让地块 | 6145m2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3.5 | ≤35% | ≤21507m2其中商业办公用房≤21157m2,社区服务用房≥350m2 | ≤65 | ≥10% | 40年 | 2 | 3500 | 900 |
| 衢市储(2016)11号 | 荷一路以北、清莲里路北段东侧的清莲里路北段东侧地块 | 4222m2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8 | ≤49.7% | ≤7600m2 | ≤16 | ≥8% | 40年 | 2 | 2800 | 700 |
| 衢市储(2016)12号 | 荷一路以北、清莲里路北段西侧的清莲里路北段西侧地块 | 3839m2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5 | ≤39% | ≤5759m2 | ≤16 | ≥12% | 40年 | 2 | 2500 | 600 |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方可参加衢市储﹙2016﹚8 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企业法人方可参加衢市储﹙2016﹚10 号地块、衢市储﹙2016﹚11 号地块、衢市储﹙2016﹚12 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衢市储﹙2016﹚9 号地块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为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衢市储﹙2016﹚8 号地块申请人为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西区(受让人在衢州市区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成立新公司)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衢市储﹙2016﹚9 号地块申请人为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衢江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11日,到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电话:0570-3862433)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1日上午12时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上午12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8月1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衢市储(2016)8号地块须建菜市场,菜市场(含地下)带施工图出让,菜市场共计建筑面积10972.49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约5927.1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5045.3平方米,受让人须严格按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图建设。菜市场建成后的商铺、菜市场地下空间由衢州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定价回购,回购价为4000元/平方米(含地下),回购总价为人民币约43889660元,除此以外的构筑物和附属用房、市政道路、景观等配套设施为无偿移交。回购价款支付等相关事宜在《西区新湖菜市场回购协议》中约定。
2、衢市储(2016)8号地块商务酒店1-2层的房产可分割销售,但必须保留满足酒店服务要求的大堂;3层及以上的房产为商务酒店,由受让方自持,需整体经营,不得分割转让。
3、衢市储(2016)8号地块菜市场通过竣工验收之前,商务酒店1-2层的房产不得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衢市储(2016)10号地块须配置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设置在一至三层,且一层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并设有单独出入口,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提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5、衢市储﹙2016﹚10号地块绿地率符合规划指标要求但不足15%部分须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30.7250万元;衢市储﹙2016﹚11号地块绿地率符合规划指标要求但不足15%部分须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87.3954万元;衢市储﹙2016﹚12号地块绿地率符合规划指标要求不足15%部分须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26.4891万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70-3862433 0570-3899037
联 系 人:梅卫仙
开户单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