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9月7日拍卖出让苍南大道以西,惠达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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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6)130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城中心区44-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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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总建筑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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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城中心区44-3地块 |
苍南大道以西,惠达路以南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0657.49平方米,30657.49平方米(45.99亩) |
<2.0且>0.8 |
≥35% |
<35% |
该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60383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医卫慈善用地 |
50年 |
2800 万元 |
560 万元 |
三、竟得人必须保证县城中心区44-3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用地性质、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建筑布局,外立面造型不变,其它方面可以做优化调整,与强制性规范有冲突的部分,该部分须作必要调整,其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具体技术指标以县住建局拟订为准。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具有二级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经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设置建设规模为二级的医疗机构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竟得人在竟得后180天内未取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我局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外地企业单位竟得后须在苍南县域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 年8 月 26日 至 2016 年 9月 4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八、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6 年 9月 5日至2016 年9 月7 日11:00时,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 2016年 9 月 7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6 年 9月 7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16 年 9月 7 日15:3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办。
九、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 2016年9 月 8 日至 2016 年 9 月 22日15:3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 2016 年 9月 8 日至 2016 年 9 月 22日11:00时。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6 年 9月 22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016年 9 月 22日15:3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竟得人须另行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8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