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繁昌县11月3日拍卖出让孙村镇荻黄公路与孙荻路交叉口东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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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以下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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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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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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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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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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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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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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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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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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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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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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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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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派出所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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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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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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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0.6
建筑密度≤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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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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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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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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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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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出让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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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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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镇县净水厂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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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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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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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6
建筑密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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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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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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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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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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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出让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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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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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村镇荻黄公路与孙荻路交叉口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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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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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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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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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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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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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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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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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出让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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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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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港一路与园区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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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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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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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2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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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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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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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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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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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出让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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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拍卖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1月1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1月1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1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9时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繁昌县分中心拍卖大厅(繁昌县便民服务中心5楼);上述地块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8时至2016年11月15日15:3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6年11月11日16时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16时),在2016年11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三)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人民币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选一),外汇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选(二)
联系地址: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联系电话: 0553-7916851
联 系 人: 俞亚周 骆正进
(一)开户单位:繁昌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繁昌支行
账 号:34001676108053004210(人民币账户)
(二)开户单位:繁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 号:1101614021000109108(外汇账户)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