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11月1日至11月11日挂牌出让薛李东路以东,中山东路以北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发布时间: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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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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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O.2016G33 | 东至246省道;西至薛李东路;南至中山东路;北至水建路 | 69017.50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6212 | 31060 | 200(万元) |
| NO.2016G34 | 东至246省道;西至薛李东路;南至水建路;北至青年路 | 37466.30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3380 | 16900 | 200(万元) |
| NO.2016G35 | 东至美丽新城;西至双塘路;南至马场路;北至机场路 | 54022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3900 | 19500 | 200(万元) |
| NO.2016G36 | 东至美丽新城;西至双塘路;南至空地;北至马场路 | 24607.90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45% | 25%≤绿化率 | 70 | 1734 | 8670 | 1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备注:一、NO.2016G34地块:1、配建12班幼儿园一所, 面积:5769.3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高度≤24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配建社会公共停车场一处, 面积:2440.8平方米,容积率≤0.3,建筑高度≤15米,建筑密度≤10%,绿地率≥10%;配建社区中心一处,面积:10135.8平方米,1.0<容积率≤2.5,建筑高度≤35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社区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100平方米。各项功能满足《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的相关要求,其中医疗卫生设施及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体育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可与绿地结合设计),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商业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其中菜市场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市政公用设施(公厕)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2、配建与地块相邻城市道路薛李东路道路路幅28米(不含渠化段),长约610米;水建路道路路幅28米(不含渠化段),长约315米。 3、NO.2016G33、NO.2016G34地块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项目NO.2016G33、NO.2016G34各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 4、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以上各项公建配套设施(含道路)应与首期项目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5、NO.2016G33、NO.2016G34地块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NO.2016G33、NO.2016G34各地块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且相对集中安排在小区中心区域或小区出入口附近。 6、NO.2016G33、NO.2016G34地块代征道路约26751.22平方米(约40.13亩)、代征绿地约27624.03平方米(约41.44亩)。 7、NO.2016G33、NO.2016G34地块内商业建筑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二、NO.2016G35地块:1、设计中社区用房、物管用房、停车设施、环卫设施、供电设施以及其他设施按相关规定一次性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建筑面积的4‰)。 2、代建基层社区中心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4000㎡(位置详见附图,具体范围可根据方案布局适当调整)。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不含小区社区用房面积),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建设内容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场、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具体参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基层社区中心与项目一期同步开工、同步验收。 3、地块内配建建筑面积为250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具体要求征求开发区意见,拆迁安置房作为项目首期建设。拆迁安置房建成后由开发区管委会以500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的价格回购。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区外公司、企业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本区范围内成立所持股份大于50%的项目公司。竞买人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1、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但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在本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建设,或已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一半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到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1月10日,到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1月10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6G33;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11月10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11月01日8时30分 至2016年11月11日11时;
2、地块编号:NO.2016G34;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11月10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11月01日8时30分 至2016年11月11日11时;
3、地块编号:NO.2016G35;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11月10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11月01日8时30分 至2016年11月11日11时;
4、地块编号:NO.2016G36;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11月10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11月01日8时30分 至2016年11月11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5-56232300
联 系 人:诸靖
开户单位: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
账 号:472858216821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201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