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磐安县11月16日至11月25日挂牌出让盘峰乡榉溪村旅游接待中心出让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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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磐国土出(经)3307272016027-1 | 宗地总面积: | 11292.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盘峰乡榉溪村旅游接待中心出让地块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4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01016IA0576 |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 | |||||||||
| 起始价: | 355.7021万元 | 加价幅度: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16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25日16时00分 | ||||||
| 备注: | (1)起挂价为315元/平方米,设有保留价。(2)加价幅度为每平方米1元及1元的整倍数。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县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15日 至 2016年11月15日 到 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16日 至 2016年11月23日 到 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1月23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磐国土出(经)3307272016027-1 号地块:2016年11月16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11月25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中标者在中标后3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在3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标者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逾期不签出让合同或不交清土地出让金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没收保证金。未中标者在投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本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土地开发程度:现状(按现状条件)
5、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panan.gov.cn)或磐安县招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paztb.com)查询。
6、土地受让后应按照施工图报审时的人防法规执行人防政策。
7、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羊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618001
开户单位: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盘峰信用社
银行帐号:201000035920175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