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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11月28日至12月7日挂牌出让望湖路北、檀山路东、王庄沟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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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建设

工期

出让

年      限

(年)

竞买

起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最小增价

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淮国土挂(2016)42号

望湖路北、檀山路东、王庄沟北

居住

50117.02㎡(75.18亩)

>1.0且<2.5

<20%

>35%

不超过24个月

70

5300

5300

10

 
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经规划部门审核后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申请书;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保证金(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登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www.hbgt.gov.cn 将以上材料进行上传。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帐号:1331201021000314696。
四、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周一)下午5时30分。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并按要求上传竞买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网上交易系统短信自动发放竞价号牌及随机码。竞买人应通过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2016年12月7日(周三)上午9时)前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
挂牌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上午9时至2016年12月7日(周三)上午9时。挂牌地点为: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淮北市人民中路197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淮北市招商大厦2楼)。挂牌公示时间截止时,竞买人应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网上交易系统)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
3、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4、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城市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配套建设等公建配套,土地受让人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通知》(淮政办〔2008〕5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城市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办法的通知》(淮政办秘〔2012〕171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补充通知》(淮政办〔2013〕26号)等文件执行,并根据市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淮北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5、该宗地为烈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涉及有关事宜,土地受让人必须按照《市棚改办关于对烈山区凤凰花园(暂用名)实施方案的复函》(淮棚改办〔2016〕16号)及《市棚改办关于对烈山区凤凰花园棚改项目相关补充事项的复函》(淮棚改办〔2016〕43号)执行。棚户区改造建设主要约定条款如下:
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由土地受让人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烈山区政府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回购,回购住宅面积12.3556万平方米, 回购住宅价格为3006元/㎡,以654.88万元收购2672.9平方米地下车库。回购价格的构成以市棚改办的批复为准。项目建设标准、周期、配套设施及回购款支付等未尽事宜由烈山区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因地块内拆迁、安置、回购、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相关事宜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烈山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6、根据烈山区政府的意见,土地竞买人需向烈山区政府提交落实安置建设的承诺书,并由烈山区政府审核确认。由烈山区政府负责监管土地受让人执行该条款。
7、由土地受让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8、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本次出让活动由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和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联系人:周艳、周韵。
联系电话: 0561-3053689、0561-3053625。
网  址:http://www.hbgt.gov.cn、
        http://www.hbzbcg.cn、
        http://www.landchina.com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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