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江苏省海安县11月25日至12月4日挂牌出让海安高新区兴环村15组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11-04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6036001 海安县海安高新区兴环村15组 32983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1.20 建筑密度≤40% 15%≤绿化率 40 400 1764.5905 1(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05日至2016年11月24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25日 起至2016年12月0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02日15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603600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12月02日 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12月02日 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11月25日9时 至2016年12月0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1.中买人于成交后18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本次出让地块上有建构筑物20768平方米,符合规划予以保留,价值623万元(该价值不包含在土地使用权价值中),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上市,建筑物价值的收缴和处置统一由海安高新区全权负责。 3.自然人、其他组织、县外企业中买的,须在成交后60日内在海安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成立企业须为申请人全资企业。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银行由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账户由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5.本次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交付义务由海安高新区履行,于中买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海安高新区和竞得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 6.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由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崔建军、陈静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05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