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12月2日至12月12日挂牌出让迎宾大道南侧、解放路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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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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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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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Q [2016]-36号 |
迎宾大道南侧、解放路西侧 |
32432.8M2(合48.65亩) |
住宅用地 |
挂牌 |
不大于2.2 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70年 |
160 |
4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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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Q [2016]-37号 |
解放路东侧、幸福路北侧 |
44694.9M2(合67.04亩)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
挂牌 |
不大于2.2 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60 |
600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LQ[2016]-36号、LQ[2016]-37号宗地资格要求:(1)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且实有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亿元人民币(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2)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承诺:按要求在2016-35号宗地上无偿建设的公交换乘中心及停车场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由投标人自主设计、自主施工。投标人近五年需获得“全国建筑先进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鲁班奖”之一称号。(3)LQ[2016]-36号宗地要求申请人在竞买本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LQ【2016】-37号宗地,LQ【2016】-37号宗地要求申请人在竞买本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LQ【2016】-36号宗地。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16]-36号、LQ[2016]-3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1日8时至2016年12月9日16时前,到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6年12月2日8时至2016年12月12日16时止。2016年12月14日15时30分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中心)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