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12月8日拍卖出让顺河东路南侧,天安路西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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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 宗地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 用 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JS[2016]-31 | 顺河东路南侧,天安路西侧 | 51013.8平方米(合76.5207亩) | 居住 | 70年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97万元/亩(总起始价7422.51万元) | 4000 |
| JS[2016]-32 | 顺河东路南侧,陶艺路东侧 | 80243.4平方米(合120.3651亩) | 居住 | 70年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93万元/亩(总起始价11193.95万元) | 6500 |
| JS[2016]-33 | 颍河东路北侧,陶艺路东侧 | 69486.5平方米(合104.2298亩) | 居住 | 70年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92万元/亩(总起始价9589.14万元) | 5000 |
| JS[2016]-34 | 顺河路北侧,新阳东路西侧 | 28544.05平方米(合42.8161亩) | 居住 | 70年 | 不大于1.8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40% | 90万元/亩(总起始价3853.45万元) | 2000 |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界首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上述宗地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6日,到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或直接从界首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jsgtj.gov.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6日,到界首市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向界首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17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2月7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2月8日15时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界首市境外公司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市注册具备法人和行业资质的全资新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
(五)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丽 张静
联系电话:0558-2851105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农商行界首支行
银行帐号:20000332016110300000018
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