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泉市12月13日拍卖出让A10024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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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A10024 | 宗地总面积: | 103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面为规划支路,南连东后街,西临剑川大道,北接华楼街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12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对象应具备条件: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02日 至 2016年12月12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02日 至 2016年12月12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2月12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2月13日15时00分 在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出让由龙泉市公证处公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联 系 人:刘清霞 郑高娟 项春艳
联系电话:0578-7124752 7262326 72616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