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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12月13日拍卖出让A10024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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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A10024 宗地总面积:  10335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面为规划支路,南连东后街,西临剑川大道,北接华楼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20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对象应具备条件: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02日 至 2016年12月12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02日 至 2016年12月12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2月12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2月13日15时00分 在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出让由龙泉市公证处公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联 系 人:刘清霞 郑高娟 项春艳 
    联系电话:0578-7124752 7262326 72616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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