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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12月15日至12月27日挂牌出让246省道以西,青年路以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发布时间: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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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NO.2016G37 东至246省道;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青年路 3557.90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0.50 建筑密度≤35% 30%≤绿化率 40 102 510 10(万元)
NO.2016G38 东至宁溧公路;西至创业路;南至空地;北至纬一路 16720.70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1<容积率≤2.50 建筑密度≤35% 30%≤绿化率 40 520 2600 10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备注:一、NO.2016G37地块为花园加油站迁建项目,报名企业必须持有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订的迁建协议才具备报名资格;二、NO.2016G38地块(另代征绿地2541.3平方米): 1、商业、办公用房,受让方需整体自持10年,自持期间不得分割销售,且不得向非关联方企业转让; 2、自持经营期间,受让方除商业部分外,使用对象需征得溧水开发区管委会书面同意; 3、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溧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开发建设协议》。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请仔细阅读公开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区外公司、企业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本区范围内成立所持股份大于50%的项目公司。竞买人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1、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但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在本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建设,或已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一半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14日,到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6日,到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2月2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6G37;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12月15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12月26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12月15日8时30分 至2016年12月27日11时;
 
2、地块编号:NO.2016G38;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6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12月15日 08时30分 至2016年12月26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12月15日8时30分 至2016年12月27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5-56232300
        联 系 人:诸靖
        开户单位: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
        账       号:472858216821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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