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12月12日至12月23日挂牌出让淮海路东、濉河路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濉国土挂(2016)001号 | 宗地总面积: | 48095.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濉溪县胡桃路北、芙蓉路东侧 |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50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工业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67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2月1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23日10时00分 | ||||
| 宗地编号: | 濉国土挂(2016)014号 | 宗地总面积: | 11295.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濉溪县淮海路东、濉河路北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4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17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2月1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23日10时00分 |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总面积11295.32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3.39亩,住宅用地面积13.55亩。规划商业容积率≤2.0,住宅容积率≤2.0,综合建筑密度≤24%,绿化率≥30%。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22日 至 2016年12月21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22日 至 2016年12月21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2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濉国土挂(2016)001号 号地块:2016年12月12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12月23日10时00分 ;
濉国土挂(2016)014号 号地块:2016年12月12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12月23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挂牌成交后,由宗地所在镇、园区人民政府负责按期交付出让的土地,协调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三)濉国土挂(2016)014 号宗地规划要求:
1、机动车停车位:商业0.8辆/100平方米,住宅1.0辆/户,非机动车停车位:商业3个/100平方米,住宅1.0个/户。
2、教育设施配套按照《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补充通知》(濉政办【2014】2号)执行。
3、小区内部亮化及地下管网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4、按《淮北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通则》标准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应无偿移交县政府。
(四)濉国土挂(2016)014 号宗地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濉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条件及该宗地《中泽府邸小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开发建设。土地竞得人需按《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安置房源,因逾期未能交房产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支付。
(五)濉国土挂(2016)014 号宗地安置、补偿等问题由濉溪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负责。土地竞得人按照《濉溪县油脂化工厂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情况说明》无偿提供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建筑面积2673.84平方米,其中:商业1032.12平方米,住宅1641.72平方米,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套内面积2202.75平方米,其中:商业863.34平方米,住宅1339.41平方米,用于油脂化工厂地块被征收户的安置,安置房的位置、面积、套型严格按照《濉溪油脂化工厂地块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濉溪油脂化工厂地块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的要求建设。竞得人按要求将安置房建成后,无偿交付给濉溪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县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再根据先期与各拆迁安置户达成的协议落实安置工作。
(六) 各宗地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正式批准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规定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七)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八)本次出让濉国土挂(2016)014号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九)各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闸河东路建投大厦10楼)
联 系 人:汪玉萍 郑万清
联系电话:0561-6074528
开户单位: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帐号:1331701021000040787
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