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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12月21日拍卖出让秀山大道与城铁路交叉口西南角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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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建设用地面积(M2

规划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万元)

土地竞买保证金

建设工期

马土让2016-88

秀山大道与城铁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东至城铁路、南至金溪路、西至华山路、北至秀山大道

28596.02

(42.894)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5

商业:40

8700万元

(202.83万元/)

4350万元

36个月

马土让2016-89

秀山大道与红东路交叉口东南角

东至五担岗路、南至金溪路、西至红东路、北至秀山大道

44232.68

(约66.35亩)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0R2.2

住宅:70年,商业:4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12350万元

(186.13万元/)

6175万元

36个月

马土让2016-90

秀山大道与霍里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东至霍里山大道、南至金溪路、西至五担岗路、北至秀山大道

35091.7

(约52.64亩)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0R2.2

住宅:70年,商业:4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9950万元

(189.02万元/)

4975万元

36个月

马土让2016-91

金溪路与城铁路交叉口西南角

东至城铁路、北至金溪路、西至华山路、南至空地

24602.74

(约36.9亩)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2

商业:40

6800万元

(184.28万元/)

3400万元

36个月

马土让2016-92

嘉陵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东至城铁路、北至嘉陵江路、西至华山路、南至空地

14581.66

(约21.87亩)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2

商业:40

4000万元

(182.9万元/)

2000万元

36个月

马土让2016-93

嘉陵江路与红东路交叉口西南角

东至红东路、北至嘉陵江路、西至城铁路、南至湖南东路

37885.09

(约56.83亩)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0R2.2

住宅:70年,商业:4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9850万元

(173.32万元/)

4925万元

36个月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现状。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含高压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马土让2016-89号、马土让2016-90号及马土让2016-93号地块项目建设条件:竞得人无须建设配套幼儿园,但需按住宅建筑面积15元/㎡的标准另行交纳幼儿园配套建设费。
 
6、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7、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 月28 日 8 时30分至2016年12月19 日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马鞍山市汇通大厦)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 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20 日上午8 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马鞍山市汇通大厦)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16年12 月21日 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2 月21日10时30分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五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12 月28 日 17 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6年12 月28 日 17 时。挂牌时间为2016年12 月 21日 11 时至2016年12 月30 日16 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节假日不休息)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  0555-5200198(黄女士)   0555-2373676(王先生)                                       
 
查询网址:http://www.mastdzx.org             http://zbcg.mas.gov.cn/maszbw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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