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12月1日至12月20日挂牌出让许镇镇龙潭村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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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许镇镇龙潭商住S1 | 宗地总面积: | 659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许镇镇龙潭村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8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8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79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2月01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 | ||||||
| 备注: | 1、净地交付(指地块内地上附着物拆迁完毕,不含五通一平)。 2、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依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3、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 ||||||||
| 宗地编号: | 许镇镇龙潭商住S2 | 宗地总面积: | 223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许镇镇龙潭村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8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2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26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2月01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 | ||||||
| 备注: | 1、净地交付(指地块内地上附着物拆迁完毕,不含五通一平)。 2、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依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3、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 ||||||||
| 宗地编号: | 许镇镇仙坊商住 | 宗地总面积: | 273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许镇镇仙坊村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8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32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2月01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 | ||||||
| 备注: | 1、净地交付(指地块内地上附着物拆迁完毕,不含五通一平)。 2、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依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3、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16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2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01日 至 2016年12月20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南陵县籍山西路市民服务中心4030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2月01日 至 2016年12月20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南陵县籍山西路市民服务中心403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许镇镇龙潭商住S1 号地块:2016年12月01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 ;
许镇镇龙潭商住S2 号地块:2016年12月01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 ;
许镇镇仙坊商住 号地块:2016年12月01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在竞买报名时应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不得增加股东。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挂牌时间前20分钟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五)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九、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地块文件执行。
十、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七选一):
(一)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207870910300000122
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7300010400141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营业部
(三)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34001676201053004007
开户行:中国建行南陵县支行利民路分理处
(四)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102301021000179172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五)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33340223001000003103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陵县支行
(六)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038191310300000251
开户行: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8422263798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
咨询电话:0553-6820960
网 址: http://www.nlx.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nlxgt.gov.cn/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