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12月23日至1月5日挂牌出让梅园路以南、双湖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发布时间: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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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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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O.2016G13 | 梅园路以南、双湖路以西 | 44776.05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3850 | 12770 | 5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该地块内须配建一所满足3轨9班办学规模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050平方米),建成审核通过后无条件、无偿移交区人民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地块内须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精品超市(含净菜市场);新建住宅小区应按每百户不少于20-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幼儿园、精品超市(含净菜市场)应与首期项目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可申请参加(具体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凭《成交确认书》在高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的各种税收全额交区财政。无正当理由近两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03日至2016年12月22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206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01月04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206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0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1月0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206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6G13;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01月04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12月23日 09时00分 至2017年01月04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6年12月23日9时 至2017年01月05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67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26
联 系 人: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开户单位: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
账 号: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2016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