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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1月11日拍卖出让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颍路北侧,经四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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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编号

土 地位置

土 地面 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6]—72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颍路北侧经四路东侧

149456㎡(合224.18亩)地块一55402㎡地块二94054㎡

商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商业40居住70

不大于2.5

不大于30%

不小于35%

260万元/亩

40000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016]-72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或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2)根据规定,参与阜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3)依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配建一所不少于12个班,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300平方米的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9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tj.fy.gov.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9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17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月11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月11日15时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五)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秘[2016]9号),竞得人须按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总面积(包括小区内公建设施)另行缴纳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造价费130元/平方米。
 
(六)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七)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以上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18158820737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阜阳北京路支行
 
账    号:12011201040006422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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